我是常德市武陵区河洑镇岩桥村二组村民,何利,何平,雷艾英,雷道宏,雷华丽,雷文娟,由于武陵区住建局发包的污水改造工程施工导致个人房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具体事件回顾回如下:
湖南共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简称施工方),在未通知屋主并得到同意的情况下于3月24日上午10点开始施工,不顾周边屋主安全采用大型炮机施工。施工处离房屋处紧隔1米左右,而房子高约7米,坑宽约2.5米,坑深约3米导致房屋左下角严重塌陷,倾斜。施工当日使用大型炮击施工时感到屋内震动巨大,并已产生裂缝。于是立即对施工队说明情况并进行劝阻,同时将此情况上报,但施工队不听劝阻,下午趁屋主们外出期间继续施工,导致裂缝持续增大,地上可见大片白色脱落物。屋主们继续进行劝阻,再次上报,村部反馈并同意次日出面与施工方等相关人员一起协商如何解决当前房屋开裂问题。 3月25日上午,屋主们在家等候一整天,没有任何人出面解决或以电话告知此事进展。3月26日裂缝继续增大,裂缝范围增多。 次日,屋主们继续上报,未果。 3月28日早上7点,施工方在屋主们不知情准备强行施工,被屋主们发现后,在屋主们强烈反对下这才停下来,村部终于出面协调此事,施工方领导仍不肯出面,施工人员也没有一个明确的态度。 3月29日上午,地面泥土清除后外墙有多处开裂明显,左下角最为严重,墙面外凸,靠地面处内陷,整片外墙倾斜,随时可能倒塌,当日把情况如实的反馈给河洑镇政府,希望尽快解决问题,但事情并不是想象中的进展得那么快,居民们每天提心吊胆的住在开裂,倾斜,地基下沉的房屋中寝食难安,施工方没有任何的歉意,没有任何正式的书面歉意书,只是简单的对屋外做了灌浆处理,目前为止未对下沉的地基做处理,多次承诺出房屋鉴定结果,但一而再,再而三的拖延。 4月2日,在没有用专业仪器做仔细检查的情况下简单的贴了几个封条,忽悠居民,三番五次不解决安全问题,没有任何书面承诺的情况下多次找借口找移走挖机,甚至还派警力歁压老百姓! 4月8日我们去市信房局说明了情况,4月15日我们去了市住建局﹑区住建局,但安全问题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雨季到了,房屋开裂还会日益加剧,还会继续塌陷,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恳请相关部门出面为老百姓尽快解决安全问题。 针对这次挖机开挖造成我的房屋损失,而施工方目前的处理方式我感觉有些地方非常不足,让人感到有点愤怒: 挖机在无任何告知允许的情况下,在1米左右位置野蛮的采用具有强伤害的大型炮机震动房屋基脚后开挖造成房屋地基下沉,房梁断裂,屋内目前大小裂痕多达200多处,对房屋造成粉碎性骨折,现房屋基本成危房,目前无法保证人身居住安全。 我们在施工方开挖的时候就明知开挖会导致必然的后果的行为进行了劝阻,无果。施工方继续野蛮开挖,且在造成房屋损坏这一后果情况下,没有任何的歉意,也没有任何的承诺,更没有对房屋采取积极的修复行动 。简直就是无良黑心公司。对老百姓造成的伤害没有担当,极不负责任,只知道拉笼腐败镇个别干部,为其冲锋陷阵,甚至滥用警力欺压百姓。 恳请市纪委领导对区住建局﹑河洑镇政府相关人员进行调查, 该事件是否存在不作为?是否存在黑保护伞?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请查明。谢谢! 难道非要死人吗?要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吗? 事情不复杂 复杂的是人 人在做怪!近期了解到: 为什么施工方在挖坏老百姓房屋这么恶劣的情况下,既不出来道歉,也不承担老百姓房屋的责任?(背后有保护伞) 为什么武陵区住建局、河洑镇政府不站位房屋损害方被侵害的一方,反而极力维护肇事方即挖损老百姓房屋的一方? 图片:图片1.jpg 图片:图片1_副本.jpg 图片:图片2.jpg 图片:图片3.jpg 图片:图片4.jpg 图片:图片5.jpg 图片:图片6.jpg 图片:图片8.jpg 图片:图片9.jpg 图片:图片7.jpg 以上图片说明一切。 武陵区住建局是污水改造项目的发包方,又是建筑行业的主管部门,与施工方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也许其背后还有更大的保护伞,不得而之。骄蛮的官商勾结,侵害老百姓的利益。不是想到怎么去合理解决问题,而是把老百姓按到地下摩擦,简直是无法无天,民心难服! 一、关于挖机: 目前没有任何一方﹑一个部门﹑一个人出来为挖损老百姓房屋这一事件承担责任,连最起码的道歉书﹑承担书都没有看到一份,更没有看到处理问题的方案及会议纪要,只看见武陵区住建局﹑河洑镇政府处为肇事方形成了保护伞,帮助肇事方逃避问题,没有诚意解决问题。 试问你们这么做,处于弱势群体的老百姓能相信你们吗?你们是树立啥形象?勇于面对承担责任可以吗?毕竟造成老百姓房屋受损,必须为此事件负责。建议尽早妥善的形成合理且房屋受损方认可的解决方案,出具处理事情的会议纪要。正面的面对,切实地进入事情处理阶段。 二、关于武陵区住建局,河洑镇政府: 从一开始就形成了保护伞,没有考虑房屋受损方几家人一直处于危房之中,面临随时可能房屋倒塌﹑造成人命伤亡,至今没有进行安排。处理事情的立场完全偏移,只是一味的围绕着肇事方的挖机周旋,逃避责任,置危房内生命安全于不顾,反之一而再,再而三的为使挖机离开,肇事方逃离使出了吃奶的劲,处理过程中态度蛮横,不为解决问题而处理问题,只为帮助肇事方逃避问题。显而易见,武陵区住建局﹑河洑镇政府﹑施工肇事方已结成利益共同体,颠倒黑白,武陵区住建部门的回贴立场已经充分说明,发文的威胁很明显,处理问题的态度显而易见。 现在是21世纪了,是个法制社会,能黑白不分吗?野蛮行事吗?当今的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习总书记要求我们学党史,并时刻讲一切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出发。你们现这么做,完全违背党的初衷,请深思。老百姓利益受到损害(家里房子都会被挖垮),损害老百姓的利益不协调解决,反而想尽办法维护肇事方利益,请问武陵区住建局﹑河洑镇政府是一方老百姓的政府吗?这样做是要在老百姓心目中树立一个什么样的形象?甚至还派警力激化予盾﹑野蛮处理问题,是做给谁看的,是来镇压老百姓的吗?是党的好干部吗?维护损害老百姓根本利益的肇事方,武陵区住建局﹑河洑镇政府相关人员或是否存在充当黑保护伞?是否存在官商勾结利益输送?请扪心自问! 三、关于是否违法施工: 规划设计方案是否通过自然资源部门不得而知,并未看到自然资源部门的审批资料。离老百姓的房屋仅1米左右直接用大型炮机施工,方式方法是绝对错误的,导致房屋严重损坏已成事实,必须面对且处理好。 恳请市领导相关部门,以及法律援助的律师们关注,进行联系,为处于官商勾结,黑保护伞下被侵害的老百姓说上那么一句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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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1-04-20 17:20
帖内置顶 – – 2021-04-20 17:21
网民:
你好。2021年4月15日上午,雷女士一行三人来我局反映情况,雷女士及周边居民诉求我局已收悉,现针对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屋外管槽及混凝土面板恢复 目前钻孔注浆已达初凝期,受损房屋地基已基本稳固,具备对已开挖污水管槽进行回填、修复破损混凝土面板条件,但由于前段时间雨水较多,计划待天气晴好后立即进行恢复工作。4月15日下午,我局工作人员前往现场与居民协商第二天恢复事宜,但居民强烈要求挖机需继续扣留在现场,恢复管槽及混凝土面板需另外重新安排挖机进场作业,由于挖机处理意见未协商一致,故屋外恢复工作暂停。 二、关于房屋主体病害处理方案 鉴定机构负责人已在现场明确答复:“房屋的裂缝观测及病害处理是一个持续性的过程,在复原工作未完工之前,所出具的检测报告并无任何意义”。在室外恢复工程全部完工之后,鉴定机构会针对房屋现有病害问题进行检测及出具权威的处理意见,我局届时再根据鉴定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进行下一步工作。目前,居民对于挖机问题有争议,扣留挖机至今,甚至用该挖机进行恢复工作都不允许,因此下一步恢复工作暂无法开展。我局将继续保持沟通,力促工作达成共识。 常德市武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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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21-04-16 10:14
关于河洑镇岩桥村二组污水改造施工损坏个人房屋的回复
河洑镇岩桥村二组居民: 一、调查及工作情况 自2021年3月29日接到居民投诉后,我局迅速派工作人员与诉求人取得联系。据雷女士反映因施工开挖下水管道导致周边房屋开裂,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我局当日已现场查勘,于3月30日、4月2日两次组织具备专业资质的房屋评估鉴定公司进场进行裂缝观测并在现场张贴观测条,4月8日,评估鉴定公司再次进场对现有房屋相关受损问题进行观测并记录在案。与此同时,从4月2日起,对受损房屋地基采取钻孔注浆的方式进行加固处理,4月9日钻孔注浆已全部完成。下一步计划对已开挖的污水管槽进行回填、修复破损混凝土面板。由于地基注浆处于初凝期,待检测公司出具专业检测评估报告后,根据其报告结果再对房屋相关受损问题进行处理。目前,居民私扣施工方挖机至今,拒不配合我局处理,经河洑镇政府多次协调无果。 二、对于居民诉求的答复 1、该工程我局要求局部停工,并未有擅自开工, 4月2日施工方已委托专业施工队对周边可能受影响的房屋进行钻孔注浆加固地基(该处理方案已征求居民同意),注浆深度达3-4米,能够有效的稳固地基,增强地基承载力,防止不均匀沉降,4月4日注浆工作已全部完成,待浆液初凝至少需要7天,待浆液达到初凝期后,再进行后续管沟复原工作。 2、施工方4月2日已委托具备专业资质的房屋鉴定机构进场进行现场摸底调查,公司资质及工作证已被居民拍照留存。雷女士要求复原同时出具正式检测报告,鉴定机构负责人现场明确答复:“房屋的裂缝观测及病害处理是一个持续性的过程,在复原工作未完工之前,所出具的检测报告并无任何意义”。 3、关于施工的合法性。该工程各项审批手续齐全,先期已提供施工许可证及规划设计图纸给居民拍照留存,不存在违法施工一说。 截止目前,雷女士等居民私扣施工方挖机已半月有余,我局积极对此事进行处理,也希望雷女士等居民做好配合工作。 常德市武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年4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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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21-04-20 17:20
网民:
你好。2021年4月15日上午,雷女士一行三人来我局反映情况,雷女士及周边居民诉求我局已收悉,现针对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屋外管槽及混凝土面板恢复 目前钻孔注浆已达初凝期,受损房屋地基已基本稳固,具备对已开挖污水管槽进行回填、修复破损混凝土面板条件,但由于前段时间雨水较多,计划待天气晴好后立即进行恢复工作。4月15日下午,我局工作人员前往现场与居民协商第二天恢复事宜,但居民强烈要求挖机需继续扣留在现场,恢复管槽及混凝土面板需另外重新安排挖机进场作业,由于挖机处理意见未协商一致,故屋外恢复工作暂停。 二、关于房屋主体病害处理方案 鉴定机构负责人已在现场明确答复:“房屋的裂缝观测及病害处理是一个持续性的过程,在复原工作未完工之前,所出具的检测报告并无任何意义”。在室外恢复工程全部完工之后,鉴定机构会针对房屋现有病害问题进行检测及出具权威的处理意见,我局届时再根据鉴定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进行下一步工作。目前,居民对于挖机问题有争议,扣留挖机至今,甚至用该挖机进行恢复工作都不允许,因此下一步恢复工作暂无法开展。我局将继续保持沟通,力促工作达成共识。 常德市武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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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21-04-20 22:06
武陵区住建局是污水改造项目的发包方,又是建筑行业的主管部门,与施工方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也许其背后还有更大的保护伞,不得而之。骄蛮的官商勾结,侵害老百姓的利益。不是想到怎么去合理解决问题,而是把老百姓按到地下摩擦,简直是无法无天,民心难服!
一、关于挖机: 目前没有任何一方﹑一个部门﹑一个人出来为挖损老百姓房屋这一事件承担责任,连最起码的道歉书﹑承担书都没有看到一份,更没有看到处理问题的方案及会议纪要,只看见武陵区住建局﹑河洑镇政府处为肇事方形成了保护伞,帮助肇事方逃避问题,没有诚意解决问题。 试问你们这么做,处于弱势群体的老百姓能相信你们吗?你们是树立啥形象?勇于面对承担责任可以吗?毕竟造成老百姓房屋受损,必须为此事件负责。建议尽早妥善的形成合理且房屋受损方认可的解决方案,出具处理事情的会议纪要。正面的面对,切实地进入事情处理阶段。 二、关于武陵区住建局,河洑镇政府: 从一开始就形成了保护伞,没有考虑房屋受损方几家人一直处于危房之中,面临随时可能房屋倒塌﹑造成人命伤亡,至今没有进行安排。处理事情的立场完全偏移,只是一味的围绕着肇事方的挖机周旋,逃避责任,置危房内生命安全于不顾,反之一而再,再而三的为使挖机离开,肇事方逃离使出了吃奶的劲,处理过程中态度蛮横,不为解决问题而处理问题,只为帮助肇事方逃避问题。显而易见,武陵区住建局﹑河洑镇政府﹑施工肇事方已结成利益共同体,颠倒黑白,武陵区住建部门的回贴立场已经充分说明,发文的威胁很明显,处理问题的态度显而易见。 现在是21世纪了,是个法制社会,能黑白不分吗?野蛮行事吗?当今的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损害老百姓的利益不协调解决,反而想尽办法维护肇事方利益,请问武陵区住建局﹑河洑镇政府是一方老百姓的政府吗?这样做是要在老百姓心目中树立一个什么样的形象?甚至还派警力激化予盾﹑野蛮处理问题,是做给谁看的,是来镇压老百姓的吗?是党的好干部吗?维护损害老百姓根本利益的肇事方,武陵区住建局﹑河洑镇政府相关人员或是否存在充当黑保护伞?是否存在官商勾结利益输送?请扪心自问! 1. 挖机不是问题,但一切以挖机为目的来要挟老百姓就是大问题。 2. 武陵区住建局,河洑镇政府已成利益共同体,他们的介入不是为老百姓解决问题,而是制造问题。 3. 老百姓处于弱示群体,挖机挖坏房屋需要修复赔偿,作为协调部门的武陵区住建局,河洑镇政府以挖机理由未免显得太过于偏坦,太过于利益共同体。 4. 如果说置老百姓的安危不顾,以挖机理由不采取仼何措施,试问做为协调部门是否完全偏袒项目方,在未明确谁承担责任的情况下,武陵区住建局,河洑镇政府一直强调挖机一事,其中是否有猫腻? 5. 挖机是施工方破坏房屋的根源,河洑镇政府应协调口武陵区住建部,施工方应对受损方承担相应的责任,作为协调反而一味的维护,你们的目的是什么? 施工方挖坏房屋不主动解决问题,反而用挖机要挟,民心难服! 回贴中对居民安全问题只字未提,是人命重要还是挖机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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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21-04-22 11:43
受损房屋地基已基本稳固?????你这是人说的话吗??你咋当官的,换位思考,别人把你家房子刨成这样,那裂缝如果是施工造成的,你就不应该说出这么不负责任的话。。。。。现在都啥年代了,不要把广大老百姓按在地上摩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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